机构职能
索引号: lcx-fy-30/2017-0123001 公开目录: 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23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法院 文    号:
 

工作职责 】

(一) 依法审判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二) 审判再审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移送管辖的各类案件

(三) 依法审理国家赔偿和行政赔偿案件。

(四) 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县法院的执行工作,负责执行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行政、附带民事的刑事案件及法律规定应当由县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案件

(五) 对法律、法规等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 总结法院审判工作经验

(七) 组织全县法院司法技术工作,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开展司法调研工作,提供司法技术信息和司法技术鉴定服务

(八) 负责全县法院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法院系统法官等级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 检查和监督本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十) 承办其他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 联系方式】0911--362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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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11-3622145 3939703  邮编:72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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