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丰园小学2017年秋季招生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洛川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划片规定及招生计划的要求,结合我校校情,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我校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迂花玲
副组长:张养锋 孙军安 呼小存
成 员: 杨强 郑娟娟 郝晓明 孙红梅(暂代一年级年级主任)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组织和实施工作,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登记、招生信访等工作。
三、学校招生计划
1、学区范围:洛川县振兴路以南,中心街以东,林业局以南(不含林业局家属楼、绿园小区)凤栖镇居民、干部职工及府北街以南的外来从业人员。
2、新生年龄:新生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以前出生的),方可报名。
3、计划招生人数:开设8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计360名学生。
三、学校招生工作原则
1、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县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2、学校以户籍为主、购房为辅、外来从业人员为补充的原则,接收学区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四、招生工作程序
1、政策宣传:8月3日至8月20日学校就今年招生办法、学区划分、户口审查、招生时间及相关政策予及公布,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出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收社会监督。
2、深入摸底排查:7月17日至7月30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到城区幼儿园摸底统计,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3、入学条件:本学区内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持本人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交款票据(以上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接种本、离园通知书、2寸彩照两张来校登记。本学区内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种本、离园通知书、2寸彩照两张来校登记。
4、8月21日对学区内持有户口本、房产手续的符合入学条件儿童分组进行登记。收取原始证件(即学生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照两张。
5、8月22日根据户口本和房产手续录入人数对学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补充进行登记。
6、8月23、24日逐生核查相关证件,确定录取名单,同时由教育处组织相关人员及家长委员会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分班过程,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凤栖镇居民、干部职工、从业务工人员子女男女生根据人数平均分列到8个班,确保各班学生基本情况和人数基本相当,相对均衡,然后由8名班主任抽签确定具体班级。对于私自调整学生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月25日上午公布最终确定录入学生及分班名单;8月27日上午9点一年级新生在相应班主任处报名(带接种本、离园通知单、录入单)。
7、8月28、29日,新生入学教育,以班为单位带领学生熟悉校园环境,并从课堂常规、学习要求、行为习惯、卫生习惯、基本礼仪、安全规定等方面进行入学教育。
8、8月30日正式上课;8月31日召开一年级入学礼大会。
9、9月1日下午2点以班为单位召开一年级新学期第一次家长会,成立班级家长委员会,增选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每班一名),对家长进行教育理念培训、教育孩子方法指导,家校合力促进孩子健康、幸福成长。
四、具体要求
1、学校将组织专人对相关证件进行核查,对冒充本学区户籍、借取或套用他人证件、合同等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2、对于小产权房,不能提供正式房产证明的(买卖双方的合同、协议一律无效),不予接受该生入学。
3、对于已在2016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不得重复报入一年级,一经发现,立即清退。
4、对于在2017年7月至8月22日内新办理的相关证件,学校重点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以经核查,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5、对于持有购房合同,但未达到入住条件,不予报名。
5、8月22日下午6点前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来校登记,逾期不再办理,请各位家长相互告知。
咨询监督电话:张老师 3999003 孙老师3999005 呼老师3999011 杨老师3999007
洛川县丰园小学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