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补、换驾驶证
办理部门
洛川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办理依据
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申领条件
驾驶证到期、或丢失、损坏时需要更换
办理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人像信息采集表、洛川县医院体检表(换驾驶证时提供)
办理流程
车管所民警为当事人补换驾驶证,应当按照受理—审核—打证—塑封程序办理
办理地点
洛川县迎宾大道车管所车管大厅一楼
办理时间
早上9:00-12:00、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周末采用预约模式
联系电话
0911-3626310
法定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2084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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