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市委督察组来洛川县督查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在县宾馆召开。市纪委派驻市统计局副县级纪检监察员康海燕出席会议,市委办相关负责人和洛川县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整改工作牵头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洛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魏恒主持。
会上,县纪委相关负责人汇报了洛川县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县财政局、经发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就本部门“以案促改”工作作了发言。
康海燕在讲话中指出,洛川县对“以案促改”工作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特点突出,形成了氛围浓厚的学习环境。她要求,各部门党委要调整工作思路,主动建立台账,逐条进行整改;要进行督查教育,主动认领任务,设置载体,用违纪违规的案例进行学习教育,以案为镜,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在“改”上下功夫,完善相关制度,在后期管理上加大力度,防止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魏恒表示,纪委要发挥监督作用,人人要有监察意识,推行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对于下一步具体工作,他强调,要“以案促改”,提高站位,把对标任务分配下来;把“以案促改”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及其他党建工作的机遇和手段,进行延伸;多以本地典型案件,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