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推进2016年市级重点招商引资产业类项目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2 00:00:00    资料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第一批招商引资产业类项目开工落地的通知》(延政发〔2016〕22号)要求,我县6个项目被确定为2016年市级第一批招商产业类项目。为了确保项目明年顺利开工落地,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纳入市级首批拟开工项目实行动态管控、限期推进,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行县政府领导包抓重大项目制度。依据县政府领导分工,对纳入市上的6个重大项目实行县政府领导包抓制度,逐项目成立包抓工作领导小组,各包抓领导要指定专职责任人员,会同项目主管单位、涉及部门负责人,按照项目进度安排,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定期听取包抓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包抓项目按期推进。

二、夯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逐项目制订项目推进计划,列出项目手续办理时间表、倒排工作量,按计划抓落实。责任人要紧盯项目立项、审批开工前手续办理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抽出一定的时间,经常深入一线,亲自指导过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开工。

三、落实项目审批单位工作职责。县经发、国土、环保、林业等涉及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协作意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落实主管领导干部,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对照项目,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尽快与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对接,逐项目开展点对点服务,确保项目开工前审批手续齐备,如期开工。

各项目承办乡镇、部门,务必于每月15日前将项目推进情况书面上报县政府办、县招商局和考核办,县招商局及时梳理汇总进展情况后上报市招商局和包抓县级相关领导。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洛川县人民政府主办  洛川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网站标识码6106290012 陕ICP备:09019545号陕公网安备 61062902000006号
电话:0911-3939703 地址:洛川县行政中心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