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lcx-ajj-30/2018-0615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安监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5日
标       题: 2018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5日
 

洛川县2018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进入夏季,气候渐热、汛期将至,高温、酷暑、暴雨、大风、雷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将更加频繁。为了进一步做好夏季及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特制定夏季安全生产(6月1日至8月底)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为抓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治体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社会共治,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进一步下降,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控制安全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重点及具体任务

根据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我具体实际,侧重抓好十个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

1.具体目标。

1)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控制在1起以内;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

3)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

4)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2.工作措施。

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扎实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要紧盯公路客运车、货运车、危运车、三轮车以及危险路段和隧道的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尤其是夜间道路巡查,加强警力和人员部署,确保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清零。要切实加大路面行车秩序管控,结合汛期和暑期高温的特点,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等四关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对9座以上长途客运、卧辅客车、旅游客车零时至5时禁止通行高速公路和落地休息制度。

3.责任划分。

由县公安局牵头,交通局、安监局、交警大队、公路段、教育局及各乡镇政府配合。

(二)非煤矿山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5%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按照六必须六禁止要求,重点抓好强降雨引发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要严格督促砖厂企业规范开采制度,加大安全检查排查力度,及时处置危岩、悬石、边坡松动等安全隐患。定期对油气集输站场内设施及防雷装置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安全有效。要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责任划分。

安监局牵头,国土局和各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人员死亡事故;

2)遏制液体危险货物公路运输事故;

3)科学处置危险货物公路运输事故,不发生次生事故。

2.工作措施。

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扎实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针对夏季天气炎热、温度高,各类可燃物质极易挥发的特点,切实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要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落实,重点在规划布局、源头准入、风险排查、强化监管等方面下大力气。要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严查危险化学品车辆非法运输、违规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防范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责任划分。

由县安监局牵头,公安局、商务局、交通局、质监局、交警大队及各乡镇政府配合。

(四)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85%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2.工作措施。

要突出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品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部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要严厉打击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开业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材料装修、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因火灾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3.责任划分。

公安局牵头,安监局、消防文广局和各乡镇配合。

(五)建设施工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建筑施工安全死亡事故;

2)杜绝较大以上建设施工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项目生活区、工地临舍、工棚、仓库等重点部位,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加大深基坑、高陡边坡、脚手架、塔吊、泵车、施工电梯、临时用电、临边防护、高大支模架安拆、动火动焊作业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随时关注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严格落实施工围墙、起重机械、高大支模、落地式脚手架、深基坑等的防倾覆、防垮塌措施。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夏季高温施工作业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预防中暑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健康安全。特别是要严禁作业人员在雷雨、大风天气从事室外高空作业。

3.责任划分。

住建局牵头,交通局、水利局、安监局和各乡镇配合

(六)旅游安全。

1.具体目标。

1)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不发生旅游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要扎实开展旅游运输和旅游景区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管,特别突出旅游包车、高速公路及服务区,把好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控制好景区、游乐场所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针对夏季旅游特点,加大对景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路段,要立即采取措施,并进行整治。对坡大、弯急、沟深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路段,要严格落实各种安全保障设施和防范措施。要加强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强化对各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及游客的疏导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旅游安全。

3.责任划分。

旅游办牵头,公安局、质监局、交警大队、各有关乡镇配合。

(七)汛期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5%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落实防汛防灾措施,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建立健全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应急联动机制,早预警、早响应、早预防,做到未雨绸缪。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跟踪雷电暴雨和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灾情变化,加强横向沟通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突出矿山、化工、道路、建筑等行业领域,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库区和上下游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统一的防洪度汛调度机制,认真监测水文地质变化情况,扎实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识等设施,对存在溃坝、溃堤等灾害风险的病险水库,要加强监测监控,提前治理,采取除险加固或卸载等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城市公用设施管护单位要加强对城市道路、照明、户外广告、景观灯饰以及供排水设施、电力设施、供气设施等的巡查,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责任划分。

由县水务局牵头,国土局、交通局、住建局、安监局、气象局、城管局及各乡镇政府配合。

(八)油气管道安全。

1.具体目标。

1)严格控制原油管道泄露事故;

2)杜绝一般及以上管道运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认真排查治理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管网与其他市政工程彼此交叉、占压等隐患。特别是要做好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的安全管控。对管道与城市防洪工程、雨水污水管道、排水暗渠存在交叉的安全隐患及排查出尚未完成整改完成的隐患,要立即采取监控整改措施。对于管道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情况的,要采取相应的防灾措施确保安全。对管道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等问题,要做到发现一处,整改消除隐患一处。

3.责任划分。

由县经发局牵头,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城管局、质监局、供电局及有关乡镇配合。

(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

2)杜绝群死群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要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标准规范,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保证必须的安全投入,配齐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在作业前必须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落实监护作业制度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等监控措施。要依照规定评估作业环境危害状况,对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制定落实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有限空间作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责任划分。

由县安监局牵头,城管局及有关乡镇配合。

(十)地质灾害防治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5%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地质灾害伤亡事故。

2.工作措施。

1)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 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对存在疑似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山体,存在潜在危险的隧道、桥梁、涵洞、楼盘,以及该潜在危险因素下的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库房、临时办公场所、居民住所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检查;

2)进一步加强对存在疑似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山体,存在潜在危险的隧道、桥梁、涵洞、楼盘,以及该潜在危险因素下的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库房、临时办公场所、居民住所等的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执法不留情面,整治不留后患;

3)开展地质灾害大整治,对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单点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

3.责任划分。

县国土资源局牵头,交通局、住建局、水务局和各乡镇配合。

四、具体要求

(一)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方位逐级夯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认真分析排查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全力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持续深入推进“三项攻坚行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消防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的有序开展,要开展督查检查,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确保三项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和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还要抓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机制,做到防范有人盯、隐患有人查、整改有人抓,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经常化。

(三)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的重要措施,认真开展对标自查,认清短板,准确把握改革方向,确保今年改革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扎实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年活动。要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延市安办发〔2018〕11号)要求,认真总结分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执法年”好的经验、做法,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力争通过“企业责任落实网格化、现场管理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化、宣传教育培训标准化和应急救援实体化”等工作措施,促使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健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迅速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健全相关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

(六)强化安全生产考核问责。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党政同责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或社会影响极坏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从严从重追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对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特别是要对已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按程序从严从快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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