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局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延财办农〔2017〕273号)文件通知,按照县扶贫局《关于2018年度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的函》(洛老扶字〔2018〕1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户产业发展资金200.5万元下达你单位,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项目依据县老区扶贫局、县财政局《关于呈报2018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备案的报告》(洛老扶字〔2018〕13号)文件执行。
二、按照《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55号)和市扶贫局、财政局《关于做好中央提前下达我市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延市老扶发〔2017〕68号)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落实,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此项资金拨付到洛川县财政局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专户(帐号:26945101040003604)运行,通过惠民“一卡通”发放,按照相关要求兑付到受益户,并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告。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