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局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省财政新增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延财办农〔2018〕82号)文件通知,现将2018年中省财政新增专项扶贫资金650万元(其中:中央450万元,省级绩效评价奖励资金200万元)下达你单位,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按照《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55号)等相关文件,认真做好项目落实,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对资金分配情况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要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对于资金的绩效考评,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陕财办农〔2017〕162号)执行。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