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二)负责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路、政策、规划以及发展目标,制定全县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细则。
(三)负责调查研究扶贫开发项目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落实扶贫攻坚计划。
(四)负责全县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定年度扶贫资金计划,拟定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五)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立项、评估、申报、审批和项目计划的下达、组织与实施工作。
(六)根据国家制定的扶贫脱贫标准,组织指导确定扶贫对象,做好扶贫开发情况统计、动态监测、信息统计、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七)完成省、市扶贫部门的各项统计报表、资料、总结材料、典型材料、项目材料等有关材料。
(八)负责做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政策业务的培训、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九)组织协调县级各部门联乡包村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十) 负责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 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安排、任务落实、督查考核。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联系方式】0911--3939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