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号)
为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天然气价格,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和《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拟召开天然气配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洛川县物价局定于2018年8 月上旬召开天然气配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1 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 10 名,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由县物价局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选取。名额不足时,委托县消费者协会推荐。
2.经营者 1名,陕西北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洛川县天然气公司。
3.人大代表 2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4.政协委员 2名,由县政协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5.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 5 名,分别由县政府法制办、经发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各推荐1名。
6.专家学者1人,由县物价局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 名,由县物价局根据市民报名顺序确定。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单位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由县物价局邀请县电视台参加。
三、听证会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 6日至2018年 7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及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365线路检测中心综合大楼432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由单位推荐的听证会参加人请于2018年7月16日前将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函告洛川县物价局。
联系电话:0911-3939410
特此公告。
洛川县物价局
2018年 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