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市老扶发〔2018〕29号文件通知精神,2018年下达我县新增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0万元,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要求,我们编制了洛川县2018年新增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备案,并报经县政府审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一)瞄准贫困,精准扶持。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优化扶贫项目设计,围绕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重点安排贫困村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
(二)突出重点,集中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以上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
(三)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信息必须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项目建设内容
1、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2018年投入新增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6万元,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苹果种植业、养殖业,促使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3558户11050人早日脱贫。
2、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2018年投入新增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万元,主要对凤栖街道办胡村巷道混凝土硬化2000米,宽4米,厚16厘米。受益户268户其中贫困户11户,主要用于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3、项目管理费:2018年投入新增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资金评估、检查验收、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帐管理以及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宣传培训、材料印刷、数据录入、交通费等方面的经费开支。
三、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10天,自2018年6月23日至7月2日,凡有意见建议者,请及时到我局或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办公地址:洛川县政务中心423室 电话:0911-3939423。
附件:洛川县2018年新增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备案安排明细表
洛川县老区扶贫开发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