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洛川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lcx-xzf-30/2018-041201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洛川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0日
标       题: 洛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洛川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洛政发〔2018〕9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2日
公文时效: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省市驻洛单位:

《2018年洛川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

2018年洛川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七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快洛川苹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苹果产业后整理,全面促进苹果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十三五末“百亿元”产业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产业基地建设

2018年苹果总产量达到90万吨,优果率达到90%以上,实现鲜果产值50亿元。

1、基地更新改造。挖除苹果残败老园1.5万亩,新建果园1.1万亩,其中矮化密植栽培0.8万亩;改造提升中低产老果园2万亩;新建高标准苗木繁育基地1个,培育无毒矮化自根砧苗木20万株。实施果园多元免耕覆盖5万亩,推广配方施肥24万亩,建成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园2万亩。

2、苹果标准园(区)建设。抓好36个以上苹果成龄标准园的升级晋档,建成12个幼园规范化管理示范点、12个高接换种示范园。建立企业自有品牌果园12个以上。做好“三品一标”、GAP及出口等相关认证工作。实施洛川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加快延安洛川苹果科技创新园区建设。

3、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县乡两级苹果投入品监管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及质量检测体系,实施苹果质量追溯面积20万亩。开展1次苹果苗木质量专项整治。

4、科研试验示范。开展洛川苹果新优品种的研发和新品种引进、区域试验。加强“洛川苹果太空育种”工作,设置科研试验课题15项,做好延安干部学院洛川苹果展示园规范管理工作。

5、现代化设施装备应用。实施果园节水灌溉2万亩,搭建果园防雹网2.1万亩,推广先进果用农机具应用,提升产业现代化装备水平。

6、经营机制创新。构建现代产业经营体系,全县建成企业紧密型基地3万亩,新发展苹果“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专业村20个、专业乡镇2个、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12个。新建市级家庭农场4个。

(二)苹果产业“后整理”

1、分选及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新建9条4.0智能化选果线,新增冷(气)库贮藏能力2万吨以上,启动运营第三方冷链物流公司。

2、市场建设。加快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建设,新建乡镇集散市场8个,配套提升4个,每个乡镇建成1个村级苹果集散市场。

3、品牌保护。规范“洛川苹果”品牌管理,开展打假维权2场次,新增洛川苹果品牌授权企业20个、“延安苹果”品牌授权企业5个。研发个性化包装,实现包装品的多元化和多级化。

4、龙头企业培育。年内培育2个省级、4个市级龙头企业。

5、营销渠道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新建洛川苹果(延安苹果)专卖店(批发门店及超市专柜)20个,在主销城市社区超市、旅游景点等区域建设连锁销售点。拓展国际销售渠道,年内出口量达到1.5万吨以上。发展电商企业30家以上,网络销售力争达到3万吨。

6、宣传推介。在主要目标城市开展6场次以上洛川苹果宣传推介活动,建立洛川苹果网络、电商媒体宣传渠道。筹办好第十一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

7、苹果深加工及配套加工业。年内培育、引进规模以上苹果深加工及配套加工关联企业2-3家。

8、信息化建设。建设洛川苹果大数据中心,完成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进行信息汇总、分析,科学指导产业发展。

9、果游结合。推进“中国苹果第一村”和京兆万亩苹果采摘观光园区建设,提升旧县洛阳、凤栖谷咀苹果采摘园建设水平,构建新型田园综合体。

10、苹果后整理宣传培训。加大苹果后整理知识宣传培训普及力度,全县各级干部后整理知识知晓率达到100%,企业、合作社知晓率和参与度达到100%,果农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85%。

(三)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乡镇果站(经济综合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充实县乡技术服务队伍,夯实科技承包责任,延续农民技术员聘用机制。继续推行2—4—6县乡村苹果科技培训制度,年内培训果农16万人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200名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质量优先,全面提升基地建设水平

1、基地更新改造。对亩效益低于3000元的残败老果园,组织果农挖除更新,11月底完成残败老果园挖除。对中低产老果园,采取综合技术措施改造提升,12月底完成中低产老果园改造,其中完成高标准整行间伐3000亩(苹果生产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大力推广矮化密植栽培模式,充分利用老园挖改、旧村还田、现有未栽果树的空白土地,启动实施矮化密植建园“515”工程,即全县建成1个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矮化密植示范点,每个乡镇至少新建1个集中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矮化密植栽培示范点,每个行政村至少新建1个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矮化密植栽培示范点。县乡矮密示范园建设任务年内必须完成,村级示范点2年内建成。4月10日前完成1.1万亩标准化新建苹果园,其中新型矮砧栽培模式果园0.8万亩(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落实,苹果生产办做好技术指导)。积极引导育苗企业(果农)根据全县苹果品种调整规划布局选择育苗品种,指导果农培育新优品系苗木,年内新建高标准苗木繁育基地1个,全县建成苗木繁育基地500亩,培育无毒矮化自根砧苗木20万株(苹果生产办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加大苗木市场管理,规范苗木销售行为,3月底前开展一次苗木市场专项整顿,坚决查处品系不纯及带病毒苗木在县域内的销售(农业执法大队牵头,苹果生产办及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2、标准园(区)建设。按照“一类园做精、二类园晋档、三类园提升”的要求,抓好成龄标准园升级晋档和幼园示范点创建工作,综合配套各项技术措施,建成50亩以上集中连片标准园36个、幼园规范化管理示范点12个,幼园规范化管理示范基地达到5万亩。以品种混杂、效益低下的10—15年生果园为主建设高接换种示范园,实现“一年成形、两年开花、三年丰产”,探索基地更新改造新路径,年内每个乡镇建成1个集中连片不少于20亩的高接换种示范园。大力推广果园生草(种植绿肥)、树盘覆草、地膜覆盖等多元免耕覆盖技术。4月底前完成2万亩三叶草、2万亩黄豆或油菜的间作轮茬播种及1万亩的地膜覆盖;11月底前完成秋施基肥任务,亩施有机肥力争达到1000公斤以上。积极推进特色果园创建,逐步配套智慧果园、观光果园等设施。支持企业(合作社)完善紧密型基地的建设机制,建立企业(合作社)自有品牌果园12个以上。指导5家以上企业(合作社)做好绿色及有机食品“三品一标”、GAP及出口等相关认证工作(苹果生产办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建立现代农业园区信息发布中心10个,园区电子商务平台10个,打造农产品加工园区2个,发挥园区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作用,吸引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运营园区,鼓励农户和返乡人员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入园创业参与园区建设(农业局负责,农业信息中心配合,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实施好“洛川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根据农业部批复,单独规划,制定建设方案,定期召开调度会,严格按项目要求由各相关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年内全部建成,确保通过国家项目验收。(洛川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苹果产业园区管委会、农业局、苹果局、畜牧局、水务局配合)。

3、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实行投入品准入制度和备案制度,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联合专项整治活动,全力抓好“春风行动”和“秋季市场整治行动”,净化农资市场秩序。全面开展县乡农产品(苹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做到每村抽检不少于5户,抽检样品定性分析不少于4500个、定量分析不少于100个,村级抽检覆盖率达到100%。扎实推进苹果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行二维码准出贴标制度,实施苹果质量追溯面积20万亩。做好出境苹果的安全检测贴标工作,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真正实现洛川苹果“上户口”(农业局负责,农安办、农业信息中心、农业执法大队、检测中心、苹果营销办、苹果产业协会配合落实)。开展果树营养诊断、配方施肥、精准施肥,实现化肥零增长,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乡村建立配肥站、配药站,向果农提供配方施肥、科学用药服务,全县新建科学配方施肥示范园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园各2万亩以上(农业局牵头,农技中心负责,苹果生产办、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落实)。制定颁布洛川苹果绿色标准禁用农药和允许使用农药名录,落实苹果绿色食品标准的病虫害综合防控措施,突出苹果病虫害测报点定期预测预报,实施诱虫带、性诱剂等物理防控措施10万亩以上,建立绿色防控点5000亩;严格按照绿色食品(苹果)生产标准要求,完善县、乡、村三级病虫害监测预报体系(农业局负责,植保站、苹果生产办配合,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继续推行果畜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全县羊子饲养量达到7万只,新引进有机肥加工企业1个(畜牧局负责,生猪办、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4、科研试验示范。加强“洛川苹果太空育种”果树的管理工作,力争开花结果。 围绕“苹果免套袋”、苹果新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等课题开展15项实验研发和示范工作。加快苹果新品种“秦脆”“秦蜜”区域试验步伐。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合作开展“洛川苹果”新品种研发工作,力争3-5年培育洛川自由知识产权新品种。做好延安干部学院洛川苹果展示园规范管理工作,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滴水灌溉”设施设备,扩大栽植规模。(果研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5、现代化设施应用。围绕矮化苹果密植果园配套实施节水灌溉2万亩水务局负责,苹果生产办及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落实)。引进推广新型果园农机具,建立示范点1000亩,提升产业现代化装备水平(农机中心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在雹区新搭建防雹网2.1万亩(苹果生产办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6、经营机制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经营体系,引导土地向种植能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流转,积极推行土地入股、土地流转、果园托管、紧密型基地建设等经营模式,在10家以上企业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果农(基地)”紧密型基地建设,全县建成紧密型合作基地3万亩。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向多元化发展,开展劳务组织、技术推广、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农资配送、信息服务和机械作业维护等有偿服务业务。新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专业村20个、专业乡镇2个,新培育4个市级家庭农场。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达到12个以上农业局牵头,苹果生产办、农经站配合,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二)坚持三产融合,积极推进苹果产业“后整理”

1、分选及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重点支持陕果集团公司(3条)、延安果业集团公司(1条)、延刚果业公司(1条)、顶端果业公司(1条)等果业龙头企业新建成4.0智能大型选果线6条,石头镇、老庙镇、旧县镇3个集散市场各建成1条4.0智能大型选果线,全县共新建9条,选果能力达到200吨/小时,全面提升苹果采后商品化处理水平,带动苹果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等加快以气调库为主的现代化贮藏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组装式冷库和田间地头小型冷库建设,最大限度缩短鲜果入库周期,提升苹果品质,年内新增冷(气)库贮藏能力2万吨以上。支持企业组建第三方冷运物流公司,通过奖补政策鼓励企业购置冷藏运输车辆,全县冷链运输能力达到300吨,力争实现洛川苹果全程冷链运输。大力支持陕西果业集团洛川苹果有限公司业务开展(苹果局负责,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苹果营销办配合,各相关乡镇、街道办及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2、市场建设。完善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功能,加快园区苹果大数据建设,更好地发挥园区辐射带动作用,引进现代化选果生产线,新建气调库5000吨苹果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充分利用乡镇和村组冷(气调)库群及自发形成的苹果交易市场,在继续完善旧县、老庙、土基、石头4个乡镇苹果集散市场建设的基础上,新建8个乡镇集散市场,达到每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个,具备鲜果收购、果品贮藏与交易、信息发布、农资销售、公共服务等功能;每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成1个村级苹果集散市场,具备苹果包装供应及鲜果周转及仓储功能,引导果农和果商明码挂牌分级分质销售和收购(苹果局牵头,农业信息中心配合,各乡镇、街道办及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3、品牌保护。建立“洛川苹果”品牌危机管理机构,制定应急预案,设立公用品牌打假专项资金,以苹果电商销售为重点,对假冒伪劣行为坚决“零容忍”,全年至少开展2场次以上线上线下打假维权行动(工商局负责,苹果营销办、苹果产业协会配合)。大力推广“公用品牌+企业品牌”营销模式,新增“洛川苹果”授权企业20家、“延安苹果”品牌授权企业5家。强化地标授权企业回访和监管,全面推行质量标准体系、监督检测体系、标准化技术体系三大体系建设,确保果品质量安全。设计研发洛川苹果个性化包装,实现包装品的多元化和多级化,在全市地标授权企业中推广使用品牌包装,提升洛川苹果品牌形象(苹果营销办负责,工商局、苹果产业协会配合落实)

4、龙头企业扶优扶强。按照“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思路,加大果品营销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转型升级和产业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全年新培育2个省级龙头企业、4个市级龙头企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4个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农业局负责,农经站、苹果营销办配合)。扩大洛川苹果中高端市场营销企业联盟规模,提高运营能力,形成企业联手闯市场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价格”的目标,提高洛川苹果中高端销售市场话语权(苹果营销办负责,洛川苹果中高端市场营销企业联盟落实)。充分发挥苹果营销融资基金作用,与各商业银行合作建立融资担保平台,为企业解决融资担保问题,年内重点扶持10家规模以上苹果营销企业做大做强(财政局负责,苹果产业园区管委会、中小企业局、资金局落实)。

5、营销渠道建设。坚持按照“支持一个企业、做深一个市场、覆盖一个城市”的理念,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大型农产品运营商合作在洛川苹果重点目标城市新建成20个洛川苹果专卖店及批发门店、超市专柜,建立覆盖城市连锁超市、社区便利店、旅游景点的中高端销售网络。大力支持农友、美域高、延刚和圣嘉等具有出口资质的企业,扩大东南亚、澳大利亚、中东及欧洲等国际市场出口份额,拓宽国外销售市场,力争实现洛川苹果出口1.5万吨(苹果营销办负责,有关企业、合作社落实)。积极鼓励苹果经销企业、合作社推行“互联网+”现代营销模式,继续扩大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巨头企业合作,实现线下线上无缝结合,扩大线上销售,年内新发展电商企业30家以上,力争网络销售达到3万吨农业信息中心负责,苹果营销办配合)

6、苹果宣传推介。坚持“传统宣传”和“网络宣传”并重的原则,有效提升洛川苹果宣传效应。充分利用洛川苹果专卖店建立和营销网络扩展,策划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在各目标城市开展洛川苹果宣传推介活动6场次以上;积极与陕西卫视农产品与精准扶贫销售平台合作,建立洛川苹果网络、电商媒体宣传渠道,借用卫视平台,实现明星公益代言,叫响洛川苹果“上户口、带皮吃、论个卖”,提升洛川苹果知名度和影响力(苹果局负责,苹果营销办、农业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全力筹备第十一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利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和主要高速公路沿线等区位宣传洛川苹果,营造声势浩大的宣传氛围,开展网上“果博会”专题宣传活动(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苹果局、苹果营销办配合落实)

7、配套加工业发展。加快苹果关联加工区建设,支持企业通过独资、合资等多种形式,开发苹果保健、医药和航空食品,开展果干、果粉、果脯、果酒等苹果精深加工业。加快推进果网、果箱、果袋、专用肥、有机肥、生物农药等关联产业发展,启动建设陕果集团洛川苹果公司后整理项目、延安果业集团公司纸箱包装、果品加工项目,加快山东琦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年内新增2—3家规模以上深加工或配套加工企业(苹果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农业局、苹果局、中小企业局配合落实)

8、信息化建设。启动建设洛川苹果大数据中心,采集生产、技术服务、科研成果、鲜果仓储、销售、果品检测、土壤检测、销售及质量追溯、气象等数据,进行信息汇总、分析,形成苹果大数据分析报告。开展卫星遥感信息自动化采集体系建设,建设农资网络统一销售体系,应用大数据搭建果农、果企服务体系,全方位科学指导洛川苹果产业健康发展(农业信息中心负责,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局、苹果局、检测中心、农技中心、气象局、工商局、苹果生产办、果树研究所配合落实)

9、果游结合。全面推进“中国苹果之都,著名休闲胜地”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国家延安洛川苹果科技创新园区(大观园)建设,4月下旬完成现有1000亩新型矮化果园和立架支撑建设工作,5月底完成园区节水灌溉设施建设,9月底完成10大园门户区和景观带建设。(苹果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凤栖街道办、苹果局、水务局、果研所等单位分别落实)。不断完善和提升“中国苹果第一村”,高标准建成京兆万亩苹果观光采摘园区。积极提升旧县洛阳、凤栖谷咀苹果采摘园建设水平,建设田园综合体(文物旅游办负责,苹果局、苹果生产办配合,各有关乡镇、街道办及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10、苹果后整理宣传培训。在推进苹果产业后整理工作中,与苹果技术培训结合起来,大力开展苹果后整理知识和重要性的宣传培训,提高全县上下各级各类人群对苹果后整理的知晓率、认知度和参与度,使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企业(合作社)和广大果农充分认识到后整理对促进农民增收、提高产业综合效益的重大意义。力争使全县各级干部关于后整理知识知晓率达到100%,企业、合作社知晓率和参与度达到100%,广大果农知晓参与率达到85%。(苹果局负责,苹果生产办、营销办和各有关乡镇、街道办及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三)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招聘、选聘、调用等办法逐步充实乡镇果站(经济综合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不断加强乡镇果站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人社局负责,苹果局、各乡镇、街道办及便民服务中心配合)。围绕年度“二、四、六”培训制度和“三大活动”(技术大比武、培训大比赛、果园大展示),加大县乡村三级果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年内培训各类人员15万人次,评选县级技术能手20名,县级科技培训推广能手10名,不断提升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继续聘用农民技术员,对具备条件的农民技术员按照职业农民和农民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程序予以颁证认定(苹果局负责,农业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办及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单位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洛川苹果“百亿元”产业为目标,以苹果“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强力推进今年的各项工作。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建设指挥部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组织,做好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督查检查,年内召开两次以上指挥部调度会和现场观摩会,研究解决产业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单位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夯实责任,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2、强化项目带动,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县级公共财政投入,设立洛川苹果转型升级发展和后整理工作专项资金。继续坚持基地更新改造和苹果产业后整理奖补政策。对防雹网搭建、新建矮化果园、果园二次间伐每亩各补贴500元,专列50万元标准园创建资金,继续对新建的洛川苹果直销窗口进行补贴。围绕洛川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节水灌溉、生产道路建设、机械化作业推广、科研创新等基础性建设项目。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将苹果产业作为信贷支持重点,围绕果业发展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

3、推行科技承包,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包建苹果示范园机制,严格落实县、乡技术人员包抓苹果示范园和低产园科技承包责任制。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切实可行的苹果科技承包方案,明确各级包抓工作责任、技术标准、完成时限。苹果、农业部门和各乡镇要积极引导和扶持果品经销企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专业生产基地,重视经营主体参与示范园建设的作用发挥,提高组织化水平。基层果站要根据生产季节特点组建技术服务队,探索新型技术服务模式,不断增强服务水平。

4、强化督查考核,抓好工作落实 。由县委考核办牵头,县委、政府督查室和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和后整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阶段性督查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综合考核之中。对工作推进快、完成质量高的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予以资金和项目重点支持。对年内果业综合考核前列的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并对年内果业综合考核靠后且未完成工作任务的3个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问责。

       
网站地图
洛川县人民政府主办  洛川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网站标识码6106290012 陕ICP备:09019545号陕公网安备 61062902000006号
电话:0911-3939703 地址:洛川县行政中心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