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416001
标    题 农村安装壁挂炉取暖
姓    名 .
性    别
发件IP 223.104.11.*
写信时间 2018年04月16日
信件内容 农村安装壁挂炉取暖,从外边购买壁挂炉与从天然气公司购买壁挂炉,在后期购买天然气上有什么区别?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你好,关于农村安装壁挂楼取暖一事回复如下:一、售气标准:居民用户:1.83元/m3;实施阶梯气价制度。

    第一档:独立采暖(使用家庭壁挂炉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2500m3(含)及以下,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480m3(含)及以下,用气价格为1.83元/m3

    第二档:独立采暖(使用家庭壁挂炉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2500m3--3000 m3(含)及以下,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480m3--660 m3(含)及以下,用气价格为2.20元/m3

    第三档:独立采暖(使用家庭壁挂炉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3000 m3以上,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660 m3以上,用气价格为2.75元/m3。注:我省居民阶梯气价以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执行,居民用(购)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延市价发[2015]108号}。(后附文件)

   二、对天然气用户燃器具手续不完善的用户不予售气的政策依据为:“洛城管发【2017】30号文件”第三条,严格落实燃器具安装流程之规定:用户新购置安装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壁挂炉等,需选择具有《安装维修许可证》的安装维修企业进行安装,燃器具安装,维修完毕后,安装维修企业应当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向用户出具安装维修验收合格证书,用户凭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在县城管局进行备案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方可为用户供气。(后附文件)。

   三、我公司营业人员对用户讲解不清,造成用户误解。

处理对象 洛川县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8年04月20日
满意度评价
网站地图
洛川县人民政府主办  洛川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网站标识码6106290012 陕ICP备:09019545号陕公网安备 61062902000006号
电话:0911-3939703 地址:洛川县行政中心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