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412001
标    题 移民搬迁了7年独留了我一家
姓    名 常**
性    别
年    龄 27
手    机 159****7252
地    址 延安市洛川县菩提乡王家河大队
邮    箱 sgn666999@126.com
身份证号 61062919**********
身    份 学生
职    务
民    族
发件IP 117.136.50.*
写信时间 2018年04月12日
信件内容 情况说明:没有答复,所以再次说明情况,我家属于洛川县厢寺川住户,原住于解放军遗留的石窑,期间每遇雨季,窑洞就会漏雨,墙角渗水,2012年夏季因大雨致窑洞漏雨,窑洞走型严重,政府强制迁出入住帐篷,因父母身体本有残疾,住了几天因潮湿使身体更加不好,行动困难,于是借住于别处亲戚家,期间并无人问及去向及安全问题,2013至2014年政府提出移民搬迁政策,大家都很感谢政府的这一举动,政策是搬至洛川县或者旧县,为了父母就医及生活照料方便,我家选报了洛川县,地方选定以后,政府让交3万元,有期限,要的急,家里就到处借钱凑够了交上去,说让等,后续问题会联系我们,一直没有等到通知,期间追问结果答复都是还没好,结果一直等到2017年9月份左右,家里听说别人家都在准备10月份拿洛川县分好房子的钥匙入住了,我家还没有人通知,所以就去问了县扶贫办,移民搬迁等相关单位,他们问我家是否缴过3万元的保证金,我们家从来没听说过保证金的事,只知道缴了3万是自负房子的钱,这时候才知道那是保证金,他们又问最近给退这3万的保证金没,说退了就应该有房子,我说确实说给退,让领,他们说既然给退就有房子,结果他们查了分房子的名单,居然没有我家,给的答复是:这一批房子是给贫困户的,看我家是不是贫困户,又去查了贫困户档案,贫困户档案里有我家,几经打听找到相关单位,他们的答复是:他们分房子的名单是乡镇上报的,报上来的都在,没有的就是没有报上来,让去找菩提乡政府的负责人,多方打听知道乡镇负责人后询问,答复是:上报了,我再次在县里单位查过之后,确定没有我家的名额,再次找到乡政府负责人,答复又是:我家人口太少,县里政策是人口少的家庭没有相应的面积,所以就没有我家,我再次咨询县里负责人,答复是:县里没有小面积的房子提供,我家人口太少,但是如果有上报上来的三口人情况,他们会讨论有没有其他解决办法,但是没有上报他们就不作处理,我问,如果现在再上报上来可不可以,他们说时间过去了,不能解决了,再次找到乡政府负责人,他说这个事情不能急,政策就是这样,现在没办法了,我家的情况他也清楚一些,生活,经济都很艰难,他会慢慢解决的,让我放心上学,再次找到县里单位,他们说退的这3万是合理的,因为钱都是借别人的,所以就去领了还给亲戚,就这样实在是没办法了,我家实在不知道如何处理,只能期盼政府能给解决住房问题,后来多次询问乡政府负责人,他们说县里还没有提到相关解决办法,我又找了村里干部让帮忙留意房子的事情,多次询问都没有结果,直到今天2018.4.11,村干部给我说政府准备在董子河给我家修平房,40-50平方大小,询问我的意见,我真的特别懵,也不知道怎么办,我找到乡政府负责人,答复说,确实准备这样,因为在下乡,比较忙,就匆匆结束了谈话。       以上所述都是我的亲身经历,2012年开始知道有一天我家会从那个偏僻的地方搬出去的时候特别激动,特别感谢政府对这个落后村子的关注,尤其是我家这种父母身体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又需要人照顾的家庭,这期间家里都特别期待搬迁至新房子,这样就医和生活都会方便很多,直到2016年9月份,知道房子突然没有我家名额的时候,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本来政府是好意,给我家修房子,但是父母年纪都大了,身体越来越差,我还在外边上学培训,如果让父母住在董子河,他们的生活和身体都没有人照料,一切又会陷入困境,生活比几年前更加艰难。这几年村里人陆续都搬出去了,让没有人照顾的身体残疾的父母的住在没有交通的地方,我不知道移民搬迁带给了父母什么,我也不知道以后如何才能照顾到父母。        关于我家这种曲折的搬迁问题和目前的现状,我不知道去找哪个部门,找谁咨询,谁能解决,希望给我一个答复,静待!!万分感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你好,关于常保见的女儿常水水反映其父母未享受扶贫安全住房情况一事,接你办通知后,我乡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现就调查结果说明如下:常水水为常保见之女,常保见属菩堤乡王家河村董子河小组人,常水水父母身体都有重度残疾,被评为贫困户。2016为响应县上扶贫政策及移民搬迁政策,其本人交3万元保证金,报洛河小区住房一套。到了2017年因政策调整为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米的原则,其家里三口人不符合在洛河小区享受住房的条件,所以将其3万元保证金退回,将其从移民搬迁名单中去除,目前仍为不安全住房(住土窑)。2018年4月,根据危房改造政策,由政府为其在董子河他家院内新建平房40-50平方米安全住房,村干部在征求常保见意见时,其本人不同意,要求继续享受原洛河小区政策。
处理对象 洛川县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8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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