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办理部门
各乡(镇)派出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请条件
丢失、损坏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
办理材料
本人、户口本
办理流程
1、派出所民警核对申请人人口信息无误后签字发申领表;
2、持申领表照相;
3、照相、指纹采集合格后领回执;
4、缴费;
5、持申领回执30日内领取证件并核验指纹。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
永乡所、凤栖所:0911-3622384
杨舒所、老庙所:0911-3911115
菩堤所、旧县所:0911-3991920
交口所:0911-3812218
槐柏所:0911-3933329
土基所:0911-3955516
石头所:0911-3977749
朱牛所:0911-3978110
法定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陕价费调发[2004]92号文件
办理表格
无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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