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办理部门
洛川县户政科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请条件
首次或者换领正式第二代身份证后未办出来者
办理材料
本人、户口本
办理流程
1、民警核对申请人人口信息无误后签发申领表;
2、上交户口本复印件;
3、缴费;
4、持申领回执30日内领取证件并核验指纹。
办理地点
洛川县府前街政务大厅二楼3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
凤栖所:0911-3622384
法定办理时限
三天(实际一天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陕价费调发[2004]92号文件
办理表格
无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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